泛员网> 医疗保险 > 下面六种员工请假情况,HR到底该不该批呢?
时间:2019-1-7 阅读量:575 来源:泛员网
导语:身在职场,大家经常会因个人、家庭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假。病假、婚假、产假、探亲假…… 作为HR,你知道哪些假期是单位必须批准的?哪些是可以协商的?哪些是有固定期限不能打折扣的?
身在职场,大家经常会因个人、家庭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假。病假、婚假、产假、探亲假……
作为HR,你知道哪些假期是单位必须批准的?哪些是可以协商的?哪些是有固定期限不能打折扣的?
01
病假,必须给
病假,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。
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第3条规定:“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,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:
(一)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,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;5年以上的为6个月。
(二)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,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;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;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;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;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。”
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,所以,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、履行请假手续,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。
02
带薪年休假,应当给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3条、第5条分别规定: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”
1、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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